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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,不能作为遗产继承,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,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也不是其个人遗产。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,当然也就不属于继承财产范围。 农民个人承包所得的承包收益属于农民个人合法财产,在公民死亡时列入遗产范围并发生继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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